招聘人数:5-6人
到岗时间:不限
年龄要求:不限
婚况要求:不限
一、招聘原则和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工作以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做好镇容镇貌管理和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热爱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退伍军人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因违纪被辞退、开除记录。
三、招用和待遇:
录用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1、工资3600元/月(含五险和餐补)。
2、职工年终考核奖和单月绩效考核。
3、职工工会福利待遇。
4、每周休息1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轮休。
5、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坚持 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的原则。遵循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基本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9日10日,上午9:0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末正常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安顺市开发区幺铺镇创建办公室
3、联系电话:李主任,921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录用
1.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政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5.说明: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开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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