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3-4人
到岗时间:不限
年龄要求:不限
婚况要求:不限
为适应我区财政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临聘),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4名,财政、会计、中文及相关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事业心强、吃苦耐劳
3.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专业证书的可适当放宽
4.年龄40周岁以下。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按照 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 的原则录取。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简历(附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3、报名地点:开发区管委会五楼财政局综合科
4、联系电话:0851—;0851—
5、简历投放邮箱:askfqczj@163.com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前两名参加体检。
由区财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均在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开发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对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于被清退人员,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2800元/月起,大专以上根据具体学历确定。
本公告由开发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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