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教育厅黔教办职成[2013]262号文件要求,为加强中职学校师资建设,针对我校紧缺人才情况,决定面向高等院校现场公开招聘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1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和《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安市人通〔2007〕3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热爱本专业、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考生在高校学习期间所学科目平均分70分及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的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四、报名及面试
(一)报名
报名由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现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人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免交报名费。
1、报名时间、地点由相关高校招生就业处通知。
2.报名所需材料: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必须含在高校学习期间所学科目成绩情况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或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时签订毕业生承诺书。
3.资格审查:由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现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考生如实填写《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201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试用期间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根据本人在校所学科目的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且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由现场招聘专家组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办公室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分数,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考生在高校学习期间所学科目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工作由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现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若有异议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现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
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及聘用
(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现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与被考察对象交谈等方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经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现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
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网”、“安顺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公示期间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毕业证书(教师岗位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纪律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凡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需回避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八、其它事项
1.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2.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现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安顺市人民政府网”或“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网”,在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未尽事宜,由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现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
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招聘联系电话:0853-6222510
王孝勇(书记、校长) 13985316424
王正明(副校长) 15908535023
汪 文(副主任) 13708537689
Q Q:653601253
监督电话:
李舰(安顺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18908538010
刘鹰(安顺民师副书记) 18984522899
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2013年到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场公开招聘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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