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科学规范建设管理好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织金开发区城镇建设管理执法大队协管队员,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面试、测评及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四)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的原则;
(五)在同等条件下居住地在八步镇、茶店乡的人员优先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城镇管理执法大队协管队员10名(其中女性2名)。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织金县常住户籍的公民;
(三)具有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五)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织金经济开发区城镇建设管理执法大队协管队员招聘公告将在织金党建论坛、织金电视台和八步镇、茶店乡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7日—11月9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亲自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地点: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城镇建设管理执法大队办公室(八步镇碧云小学对面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张青灿、何志松
联系电话:13885743890、15085773388。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
(5)已结婚人员必须持有计生部门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城镇管理执法大队2012年公开招聘协管队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计划人数达不到2︰1的比例,将调整招聘计划。
4、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已安置到公益性岗位或者协管员岗位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人员(若报考必须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企业内退人员,还在领取工资的企业留守人员,已经领取养老金或退休费的人员;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落实节育措施或虽落实节育措施但社抚费未缴纳清楚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资格审查
由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如有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面试
面试主要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情况,由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8、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察,主要是审查应聘者的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了解其各个方面的现实表现等。由此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发现与招聘方案不相符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9、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织金党建论坛、织金电视台和八步镇、茶店乡公示3天,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857—7626536),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0、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被聘用人员,由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城镇管理执法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备案,首次聘用期为一年,一年后按有关政策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协议)。被聘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1)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城镇管理执法大队协管队员属临时性岗位性质,签订聘用合同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600元(含缴纳“三金”),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800元(含缴纳“三金”),并补足试用期间不足额工资,以后再按有关文件作调整。
(2)聘用期间,按照(黔府办发〔2009〕102号文件)规定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五、组织领导
经研究成立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镇建设管理执法大队协管队员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 江(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朱 芬 (开发区政治部主任)
张青灿 (开发区城镇管理执法大队队长)
何志松 (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陈 燕 张志祥 罗屹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开发区城镇管理执法大队,由张青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城镇建设管理执法大队协管队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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