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及《支持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配套政策措施》第16条“在编制限额内,录用高层次(硕士研究生以上)专业人才为试验区特殊职位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的意见,为加大毕节试验区建设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审批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拟在编制限额内简化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录用高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专业人才到市县(区)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录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抽人办公,负责录用工作具体事宜,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录用工作全程监督。
二、录用数量
本次录用计划共34名。其中公务员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2名(详见职位表)。
三、录用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思想解放,求真务实,依法办事,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3、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
(二)录用条件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有关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四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四、录用工作程序
录用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信息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毕节日报、毕节党建网、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新闻媒体发布录用信息,公布招录职位表。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外地考生可采取委托他人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的方式进行(邮寄资料报名以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中共贵州省毕节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贵州省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东1007室,邮编551700)。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近四年年度考核情况;
4、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6张。
以邮寄资料方式报名的考生除报名登记表和照片外,其他报名资料可先提供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招考录用办公室对照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同一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1:2以上比例(含1:2),未达此比例的职位,削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四)测试
测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
综合能力测试根据录用职位工作性质、特点组织实施。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100分。综合能力测试时间:2012年7月14日。
综合能力测试结束后,对以邮寄资料方式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依据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底按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面试组由七名考官组成,面试组成员由录用办公室临时抽调审定。面试总成绩100分。
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同一职位考生在同一测试组进行测试。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工作由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品德、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或考察。
(六)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毕节市有关媒体和网站公示5—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通过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且该职位不再递补。
五、任用方式和待遇
新录用人员在毕节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确定职级,并履行公务员登记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六、纪律要求
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招考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8221482(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8221986(中共毕节市纪委、监察局执法室)
附件一:《贵州省毕节市简化程序录用高学历人才到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职位计划表》
附件二:《贵州省毕节市简化程序录用高学历人才到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1日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
Copyright C 2010-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安顺市西秀区鼎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黔ICP备12004952号-4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印象安顺蚂蚁众创空间b12 EMAIL:381824670@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