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经开发区党工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其中:中西医结合医院7名,幺铺镇中心卫生院4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进取精神、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服务年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必须连续服务十年,期间不能调动或辞职。
8、具有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尚未解除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日—2009年12月16日
9: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卫生科
(三)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在职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持《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护士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寸4张。
(四)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须本人现场实行报名,只能报1家医疗单位,不允许兼报。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资格复审时间为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
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00元缴纳报名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票据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总分为100分,着重考察应试者对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理解掌握。不提供参考复习资料。
2、对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则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
3、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由招考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遇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面试顺序采用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简述专业知识及提问等方式,着重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
2、如所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与所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或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拟面试人员,其面试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的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按各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空缺的名额从报考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若有异议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考察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及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察。主要以临床工作经验为主要依据,同时招考领导小组有权向原执业单位了解其实际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素质等,以防高资格、高分数、低能力人员入聘。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四)凡受党纪、政纪、刑事处分期未满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五)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不符合招考资格条件的;
(七)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如遇考生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经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如递补对象体检、考核有不合格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再次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区组织人事部鉴证后生效。
(二)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所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聘用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待遇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辞退。
八、组织保障及工作措施
(一)成立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具体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日程表,按程序规范进行。
(三)每个阶段公示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确定公示时间及内容。
九、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853-3416226
招聘咨询电话:0853-8102005、3468622
十、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一、本实施方案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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